管理培训搜索
18318889481

教育
| 英语学习考试

直播动态 英语四级 英语六级 英语四、六级 专升本英语 考研英语与写作 英语研究 开放英语4 商务英语写作 自考英语二 英语与翻译研究 中国四六级考试 四、六级考试动态 重庆四六级考试 湖北四六级

| 专升本

退役士兵专升本 招生计划 考试大纲 专转本 江苏专转本 中国专升本 江苏专接本 陕西专升本 统招专升本专业 音乐学(师范)专业 体育专业 专插本 常见问题 报考动态 专插本资讯 考试大纲 专升本直播

| 成人高等教育

成考高升专 成考高升专报考 《英语》 《语文》 《数学》 《物理化学》 《地理历史》 高起点真题 直播动态 成人高考招生 成考时间 考试大纲 常见问题 复习心得 成人高考专升本 《数学》 《英语》 《语文》 《政治》 《民法》 《教育》 《医学》 《艺术》 《生态学》 成考专升本真题 直播动态 车辆工程 成人高考动态 中国成人高考 贵州成人高考 湖北成人高考 陕西成人高考 北京成人高考 山东成人高考 河南成人高考 黑龙江成人高考 江苏成人高考 广东成人高考 宁夏成人高考 浙江成人高考 湖南成人高考 广西成人高考 福建成人高考 江西成人高考 海南成人高考 安徽成人高考 重庆成人高考 上海成人高考 河北成人高考 吉林成人高考 甘肃成人高考 天津成人高考 成考高起本 《化学》 《英语》 《史地综合》 《理化》 《物理》 成考答疑

| 自考中国

江苏自学考试 上海自学考试 湖北自学考试 陕西自学考试 四川自考考试 广东自学考试 福建自学考试 浙江自学考试 山西自学考试 山东自学考试 甘肃自学考试 安徽自学考试 江西自学考试 辽宁自学考试 河北自学考试 广西自学考试 北京自学考试 天津自学考试 湖南自学考试 新疆自学考试 重庆自学考试 海南自学考试 吉林自学考试 黑龙江自学考试 宁夏自学考试 河南自学考试

| 自学考试研究所

行政管理 商务英语(自考) 汉语言文学本科 人力资源管理 工商管理本科(自考) 工程造价本科 市场营销 会展策划与管理 国际经济与贸易 公共关系 金融管理 环境设计 视觉传达与设计 电子商务 会计专科 农村政策法规 物流管理 食品营养与卫生 专科 教育学本科 电子商务 产品设计本科 环境设计 本科 广告学 本科 广告设计与制作 专科 药事专业 会展管理 护理学 真题与答案 直播预告 自考百科

| 普通专升本

吉林普通专升本 广东普通专升本 江西普通专升本 陕西统招专升本 山东普通专升本 福建普通专升本 山西普通专升本 甘肃普通专升本 安徽普通专升本 黑龙江普通专升本 北京普通专升本 湖南普通专升本 河北普通专升本 宁夏普通专升本 新疆普通专升本 报名考试(各省) 浙江普通专升本 四川普通专升本 贵州普通专升本 青海普通专升本 广西普通专升本 天津普通专升本 西藏普通专升本 录取分数线 常见问题 辽宁普通专升本 内蒙古普通专升本 重庆普通专升本 河南普通专升本 江苏普通专升本 上海普通专升本 湖北普通专升本

| 小自考中心

视觉设计与制作 数字媒体艺术 动漫设计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自考常见问题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论文参考 考试大纲

| 高等继续教育学院

教育研究 职业教育 高等教育 政策法规 高等教育研究 高等继续教育研究 成招专版 成人高等学校招生 继续教育 函授教育 时事政策教育 高职高专 乡村教育 成人高等教育助学中心 中职升本科 公共课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 中外教育

香港教育 澳门教育 全球教育 马来西亚 新加坡教育 留学百科 澳大利亚 泰国教育 菲律宾

| 智库与社会服务

教育资讯 博士创新 政策法规 学科建设 ESI学科 发展规划 乡村振兴 转创党建 思想市场 校企融合 决策参考 专家观点

| 高等职业本科

名师名校战略 陕西职业本科 广东职业本科 福建职业教育 浙江职业本科 湖南职业本科 辽宁职业教育 北京职业本科 天津职业本科 河北职业教育 技能中国 山东职业教育 湖北职业教育 甘肃职业教育 吉林职业教育 安徽职业教育 贵州职业教育 四川职业本科 河南职业本科 黑龙江职业教育 职业本科 海南职业本科 江苏职业教育 广西职业教育 江西职业本科 重庆职业本科

| 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管理实施细则当前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教育 > 自考中国 > 福建自学考试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市、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各主考学校:

为了加强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考籍管理,进一步完善自学考试课程免考管理工作,现将《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管理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

2021年3月1日

 


 

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管理实施细则

 

根据国务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和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课程的试行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秉持公平、公正、公开、规范及易操作原则,特制订本细则。

一、申请免考的对象

国家承认学历各类高校的研究生、本科与专科毕业生以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第二专业的,可按本细则规定免考部分课程。

二、学科与课程结构分类

1.学科门类分为: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艺术学、管理学。

2.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结构分类:公共基础课程和专业核心课程。

我省现开考自考专业中的公共基础课程主要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中国近现代史纲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高等数学(一)、高等数学(工专)、高等数学(工本)、概率论与数理统计(二)、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线性代数、线性代数(经管类)、英语(一)、英语(二)、计算机应用基础,计算机应用基础(实践)、物理(工)、物理(工)(实践)、复变函数与积分变换、心理学、大学语文、政治经济学(财经类)、教育学(一)和普通逻辑等。如开考专业计划中公共基础课程有调整,免考课程则相应进行调整。

三、课程免考规定

1.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报考,可免考与原专业课程名称、课程代码相同的课程;其他学习形式的毕业生报考,可免考与原前置学历层次相同或较低学历层次名称相同或相近且要求相当的课程。

2.各类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可免考专科层次的“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和本科层次的“中国近现代史纲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课程。

3.各类专科毕业生报考,可免考专科层次的“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或在校期间已修习“中国近现代史纲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课程且成绩合格的,可免考相同名称的自学考试课程。

4.各类高校工学、理学学科门类或数学类专业大类毕业生报考,可免考“高等数学(一)”、“高等数学(工专)”、“高等数学(工本)”、“概率论与数理统计(二)”、“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和“线性代数”、“线性代数(经管类)”课程。

5.各类高校英语专业毕业生报考,可免考“英语(一)”、“英语(二)”课程。

6.各类高校计算机类专业大类毕业生报考,可免考“计算机应用基础”、“计算机应用基础(实践)”、“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和“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实践)”课程。

7.各类高校物理学类专业大类毕业生报考, 可免考“物理(工)”和“物理(工)(实践)”课程。

8.各类高校汉语言文学、新闻、文秘专业毕业生报考,可免考“大学语文”课程。

9.本科结业生、肄业生及退学生报考,可免考已学过且成绩合格的名称相同的公共基础课程。

10.凡获得国家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的非学历考试证书者,可申请免考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计划中规定的相对应课程,具体按《非学历证书可免考课程列表》执行(见附件)。

四、申请免考所需材料

考生申请课程免考,应登录“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考籍管理”考生个人平台“课程免考”系统模块进行办理,并按如下要求提交材料:

1.《福建省自学考试课程免考申请表》;

2.需提供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原件备查),以及由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并在复印件上注明自考准考证号;

3.申请上述免考规定第1.3.4.9项的考生需提供由原毕业学校教务处或所在单位人事档案部门签名盖章的个人成绩单复印件一份或自考生《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一份,应在免考课程处作出显著标记;

4.在我省参加考试取得非学历证书的考生申请免考,可登录考生个人平台选择“非学历证书免考”系统办理,系统自动审核,无需上交相关材料。因非学历证书信息与我省考籍库信息不符或在外省参加考试取得非学历证书的考生,应选择“课程免考”系统办理免考手续,需提供《福建省自学考试课程免考申请表》、非学历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

五、免考申请时间及操作流程

1.课程免考网上预申请时间:上半年1月15日至2月15日,下半年7月15日至8月15日;

课程免考现场确认时间:上半年2月27日至3月3日,下半年8月28日至9月1日(不含双休日);

现场确认期间,考生本人持有效证件向市、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试点专业向相关主考学校)提交免考材料。

2.非学历证书免考系统开通时间:上半年2月1日至5月25日,下半年8月1日至11月25日。

3.课程免考审核流程:当地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或主考院校自考办初审,主考院校复审,省教育考试院终审。课程免考终审结束后,系统将于5月(上半年)和11月(下半年)开放查询审核情况并开通打印《福建省自学考试课程免考审核情况表》。

六、其他事项 

1.考生申请的免考课程门数,不得超过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课程总门数的三分之二。

2. 考生应如实上报免考材料,凡有伪造、涂改或者提供假证明材料者,一经查出,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相关规定处理;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必要的处理。

3.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正式执行,以往有关课程免考规定与本细则不一致的,以本细则为准。本细则由福建省教育考试院负责解释。


 

附件:非学历证书可免考课程列表(点击下载)


课程
财会类
税务类
金融类
经管类
认证类
学历类
建工类
健康类
专家
政府专家
财税名家
高校教授
文化传媒
金融科技
金融电子化
企业管理
财政金融
生物医药
诺贝尔奖得主
合规法律
科学技术
银行智库
财会
中国注册会计师
AIA
会计实务
财务经理人
初级会计师
税务实务
中级会计师
中国会计智库
CFO成长营
会计学苑
建工
二级造价工程师
建筑工程资讯
二级建造师
一级造价工程师
监理工程师
消防设施操作员
产教融合
建工学苑
一级建造师
安全工程师
消防工程师
造价工程事务所
BIM工程师
经管
转创人力
中级经济师
二级人力资源管理师
三级人力资源师
人力资源管理师
碳排放管理师
期刊中心
教材参考
军队文职人员
产教融合
劳动关系协调员
初、中级经济考试
企业合规师
初级经济师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
职业指导师
教育
英语学习考试
专升本
成人高等教育
自考中国
自学考试研究所
普通专升本
小自考中心
高等继续教育学院
中外教育
智库与社会服务
高等职业本科
金融
证券从业
基金从业
金融智库
银行从业
转创博学
ICCM
项目
高管培训
国际学历
财经证书
专项课程
企业内训
教育技术产品
高校学科建设服务
教学资源开发
国际合作服务
产业服务
国内院校
海外院校
海外留学
合作院校
观点
政治经济
IT&财务融合
高校教授
文化传媒
金融科技
金融电子化
企业管理
财政金融
生物医药
诺贝尔奖
合规法律
科学技术
银行智库
商业产经
医卫
医卫健康
主管药师
保育员
药卫学苑
心理咨询师
家庭照护员
养老护理员
健康管理师
公共营养师
执业药师
育婴师(员)
主管护师
护士执业
医院招聘
IT
网络安全管理师
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
金融科技师
网络工程师
计算机学苑
计算机应用水平考试
电子商务平台
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
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
信息系统监理师
信息处理技术员
考研
考研资讯
信息中心
专业硕士
考研公共课
同等学力申硕中心
复试调剂
研究生工作
考研中国
硕士入学考试
考研直播动态
教师
高中教师
考试动态
直播动态
考试报名
教育智库
幼儿教师
小学教师
初中教师
教师中国
教师招聘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普通话测试
教师企业
校长领导力
社工
社会工作者
技能中国
智库与社会服务
初级社会工作者
中级社会工作者
报考动态
社会工作事务所
职称评审
家庭教育指导师
转创网校APP
18318889481
在线QQ
在线留言
返回首页
返回顶部
留言板
发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