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培训搜索
18318889481

财会
| 中国注册会计师

考经分享 考试指南 常见问题 考试报名 每日一练 CPA《审计》 CPA《会计》 CPA《经济法》 CPA《税法》 高频考点 《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 《财务成本管理》 通知公告 考试大纲 CPA中心

| AIA
| 会计实务

成本会计 核算会计 会计准则 会计报表 会计培训 会计分录 会计基础 中小企业 票据管理 会计入门与出纳实操 会计实务 出纳人员 现金

| 会计实操
| 财务经理人

管理会计师 管理会计 成本管理 政府会计 《公共会计师》 研发会计 财会智能 酒店财务 《财务与会计》 财务管理 高效财务报表阅读 高新企业账务处理 专业问答 国际会计

| 初级会计师

考试报名 考经分享 常见问题 考试指南 每日一练 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 考试大纲 直播动态 会计实务 成绩查询

| 税务实务

考试指南 常见问题 考试动态 考经分享 个人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 企业税务筹划 税务稽查风险防范与应对 税务申报 税收政策 汇算清缴 税收实务 税收监管 财税技巧 税务管理师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土地增值税清缴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税务筹划1

| 中级会计师

报名考试 考经分享 常见问题 考试指南 中级会计实务 每日一练 考试大纲 财务管理 试题中心 经济法 直播动态 专业问答 宣传册

| 中国会计智库

《税法一》 《税法二》 中国注会 精准财务报表分析

| CFO成长营

审计实务 企业股权设计 智能审计师 税务风控师 审计项目经理速成特训营 管理实务

| 会计学苑

ICPA IPA 会计学苑 管理会计师 薪税师资讯 大数据与会计

| 实务!新收入准则下销售退回条款的税会差异!当前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财会 > 会计实务 > 会计准则

对于附有销售退回条款的销售方式,实务中越来越普遍了。

按企业会计准则核算的非上市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了,那么,对于附有销售退回条款的销售,按新收入准则怎样核算?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是否存在税会差异?下面我们一起看一看:

实务!新收入准则下销售退回条款的税会差异!

一、新收入准则对于附有销售退回条款销售的规定

附有销售退回条款的销售,是指客户依照有关合同有权退货的销售方式。合同中有关退货权的条款可能会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也有可能是隐含的。隐含的退货权可能来自企业在销售过程中向客户做成的声明或承诺,也有可能是来自法律法规的要求或企业以往的习惯性做法等。

客户取得商品控制权之前退回该商品不属于销售退回。

对于附有销售退回条款的销售,新收入准则第三十二条规定,企业应当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按照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即,不包含预期因销售退回将退还的金额)确认收入,应预估销售退回概率及金额,按照预期因销售退回将退还的金额确认负债;同时,按照预期将退回商品转让时的账面价值,扣除收回该商品预计发生的成本(包括退回商品的价值减损)后的余额,确认为一项资产,按照所转让商品转让时的账面价值,扣除上述资产成本的净额结转成本。

二、增值税对于附有销售退回条款的销售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一条规定,销售时不预估退货,以未扣除预估退货的全部金额作为收入纳税。在销售退回实际发生时,冲减退回当期的销售收入或销项税额。

三、企业所得税对于附有销售退回条款的销售的规定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75号)第一条规定,销售时不预估退货,以未扣除预估退货的全部金额作为收入纳税。在销售退回实际发生时,冲减退回当期的销售收入。

四、新收入准则形成的税会差异须注意事项

新收入准则规定,销售时预估退货,以扣除预估退货的金额作为收入;在销售退回实际发生时,会计上作冲减负债和收回库存商品处理。因此,在实务中,企业财税人员须注意:

(1)销售时会计上因预估了退货,以扣除预估退货的金额确认收入,从而导致会计收入小于增值税及企业所得税计税基础,税法上应补提相应的增值税及企业所得税。

(2)货物实际退回时,因会计上未冲减当期收入或销项税额,税法上应冲减收入,企业应调整前期补提的增值税及企业所得税。

(3)货物退货期满时,未退货部分存在会计上调增收入,而税法上相应的收入无须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


课程
财会类
税务类
金融类
经管类
认证类
学历类
建工类
健康类
专家
政府专家
财税名家
高校教授
文化传媒
金融科技
金融电子化
企业管理
财政金融
生物医药
诺贝尔奖得主
合规法律
科学技术
银行智库
财会
中国注册会计师
AIA
会计实务
会计实操
财务经理人
初级会计师
税务实务
中级会计师
中国会计智库
CFO成长营
会计学苑
建工
二级造价工程师
建筑工程资讯
二级建造师
一级造价工程师
监理工程师
消防设施操作员
产教融合
建工学苑
一级建造师
安全工程师
消防工程师
造价工程事务所
BIM工程师
经管
转创人力
中级经济师
二级人力资源管理师
三级人力资源师
人力资源管理师
碳排放管理师
期刊中心
教材参考
军队文职人员
产教融合
劳动关系协调员
初、中级经济考试
企业合规师
初级经济师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
职业指导师
教育
专升本
成人高等教育
自考中国
自学考试研究所
普通专升本
小自考中心
高等继续教育学院
教师资格中心
智库与社会服务
高等职业本科
金融
证券从业
基金从业
金融智库
银行从业
转创博学
ICCM
项目
高管培训
国际学历
财经证书
专项课程
企业内训
教育技术产品
高校学科建设服务
教学资源开发
国际合作服务
产业服务
国内院校
海外院校
海外留学
合作院校
观点
政治经济
IT&财务融合
高校教授
文化传媒
金融科技
金融电子化
企业管理
财政金融
生物医药
诺贝尔奖
合规法律
科学技术
银行智库
商业产经
医卫
医卫健康
主管药师
保育员
药卫学苑
心理咨询师
家庭照护员
养老护理员
健康管理师
公共营养师
执业药师
育婴师(员)
主管护师
护士执业
医院招聘
IT
网络安全管理师
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
金融科技师
网络工程师
计算机学苑
计算机应用水平考试
电子商务平台
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
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
信息系统监理师
信息处理技术员
考研
考研资讯
信息中心
专业硕士
考研公共课
同等学力申硕中心
复试调剂
研究生工作
考研中国
硕士入学考试
考研直播动态
社工
社会工作者
技能中国
智库与社会服务
初级社会工作者
中级社会工作者
报考动态
社会工作事务所
职称评审
家庭教育指导师
转创网校APP
18318889481
在线QQ
在线留言
返回首页
返回顶部
留言板
发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