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培训搜索
18318889481

考研
| 考研资讯

考研动态 考研时事 招生政策 考经分享

| 信息中心

考研招考 百问百答 每日一练 知名院校 考研知识 考研须知 考研报考 热点问答 考研指南 招生简章 初试自命题 推免生 报考流程 成绩查询 分数线 备考计划 考研百科

| 专业硕士

MBA工商管理 金融硕士 经济学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教育硕士 法律硕士

| 考研公共课

考研英语(二) 考研英语二(词汇) 考研英语二(语法长难句) 考研英语二(阅读、新题型) 考研英语二(翻译) 考研英语二(写作) 考研英语二(真题解析) 管理类综合 管理类综合(数学基础) 管理类综合(导学) 管理类综合(逻辑) 管理类综合(写作) 管理类综合(真题解析) 考研政治 考研政治(马原) 考研政治(史纲) 考研政治(毛中特) 考研政治(当代时政) 考研政治(真题解析) 考研英语(一) 复习指导 考研英语一(语法长难句) 考研英语一(词汇) 考研英语一(阅读、新题型) 考研英语一(完型填空) 考研英语一(翻译) 考研英语一(写作) 考研英语一(真题解析) 经济类综合 经济类综合(导学) 经济类综合(微积分) 经济类综合(线性代数) 经济类综合(概率论) 经济类综合(逻辑) 经济类综合(写作) 经济类综合(真题解析)

| 同等学力申硕中心

同等学力申硕 政策法规 报名考试 直播动态 同硕中国 江西同等学力申硕 广东同等学力申硕 安徽同等学力申硕 福建同等学力申硕 河南同等学力申硕 山东同等学力申硕 陕西同等学力申硕 辽宁同等学力申硕 湖北同等学力申硕 湖南同等学力申硕 河北同等学力申硕 北京同等学力申硕 浙江同等学力申硕 黑龙江同等学力申硕 重庆同等学力申硕 四川同等学力申硕 山西同等学力申硕 广西同等学力申硕 江苏同等学力申硕

| 复试调剂

国家线发布 复试备考 调剂备考 复考大纲 电子工程与智能化 调剂指南 复试细则

| 研究生工作

全年备考 教学大纲 资源与环境专业 学位与研究生教育 社会工作

| 考研中国

广东考研 上海考研 天津考研 广西考研 北京考研 河北考研 陕西考研 山西考研 湖南考研 江西考研 浙江考研 吉林考研 山东考研 福建考研 黑龙江考研 海南考研 湖北考研 河南考研 江苏考研 辽宁考研 重庆考研 四川考研

| 硕士入学考试

生物与医药专业 西医综合 生物与医药专业 考试大纲 中医综合 教育学 电子信息专业 土木工程专业 土木水利专业 资源与环境专业

| 考研直播动态
| 深圳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当前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考研 > 考研中国 > 广东考研

根据教育部《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1〕2号)、《关于做好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2〕4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2号)等上级有关研究生招生相关文件精神和我校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复试工作原则

  (一)坚持安全第一。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切实保障考生和涉考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严格复试组织管理,确保复试工作规范有序,坚决维护国家教育考试公平公正。

  (三)坚持科学选拔。严格复试考核标准,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确保招生质量。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四)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复试工作管理水平。

  二、复试工作的领导与组织

  (一)复试工作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直接领导,研究生院统一安排,各招生学院(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二)各招生学院(部)成立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本办法制订本学院(部)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并按专业成立复试小组。

  (三)跨界(学科交叉融合及产教跨界融合)联合培养项目由归属学院(部)负责统一管理。

  三、复试名单的确定

  (一)复试人数一般为本专业录取指标(不含推免生,下同)的150%(小数点进位,下同)。

  (二)一志愿上线(《国家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线,下同)考生数未达到录取指标130%的专业原则上须接收调剂;达到本专业录取指标的130%,但低于150%的专业可视具体情况决定是否接收调剂生;超过150%的专业不再接收调剂生。

  (三)各专业一般只进行一次复试,即一志愿考生和调剂生在同一批次内复试,共同排名。接收调剂量较大的专业可以分批次组织复试,即第一批次对一志愿考生组织复试,后续再对调剂生单独组织复试。

  (四)对调剂生单独组织复试的批次,复试比例可适当提高,一般不高于200%。

  (五)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按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本专业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

  四、复试工作安排

  (一)复试通知

  各招生学院(部)负责通知本单位所有具有复试资格的考生参加复试。

  (二)招生学院(部)制定和公布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各招生学院(部)制定本单位复试工作实施细则,根据复试日程,提前在本院(部)网站公布专业具体的招生指标、复试名单、复试方式、内容、程序、资格审查、日程等信息。

  五、复试主要方式和内容

  我校复试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参加复试的考生须网上报到并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线上签订),同时确认考试时间、地点、方式和网络远程复试软件平台及使用方法。复试时需核验身份证、准考证及应试环境。复试考生应在核验身份后朗读《诚信复试承诺书》。迟到15分钟禁止参加当科考试。

  (一)复试主要方式(复试满分220分,MBA、MPA、MPAcc、绘图类专业除外)

  1.专业复试科目

  一般以面试形式进行(绘图类科目除外),满分50分。

  2.综合面试

  (1)如果考生人数较多,面试可分组进行。

  (2)每个面试分组考官一般不少于5人。

  (3)每位考生面试结束后,考官须独立评分。

  (4)满分120分。

  3.英语测试

  包括英语口语和听力测试,满分50分。具体考核形式、考试时间由学院制定。

  4.如专业复试科目、英语测试、思想政治(管理类联考专业)独立于综合面试进行,考官不少于2人。

  5.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会计(MPAcc)、绘图类专业具体的复试内容和复试方式由招生学院(部)根据教指委相关文件精神和专业特点,参照以上复试方式自行制定并报研究生院批准后由招生学院(部)公布。

  (二)复试主要内容

  为提高复试的选拔性和针对性,各招生学院(部)可以根据专业特点及办学特色确定复试内容。一般应包含以下基本方面:

  1.综合素质和能力

  (1)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等;

  (2)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3)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

  (4)人文素养;

  (5)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2.专业素质和能力

  (1)本科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2)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3)外语听说写能力和阅读文献能力;

  (4)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5)与学术学位研究生相比,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要更加突出对专业知识的应用、专业能力倾向、实践经验和科研动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查,同时还应注重对考生兴趣、爱好、特长及就业意向等方面的考查。

  六、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教育部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以下简称“大学生士兵计划”),专门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攻读硕士研究生。“大学生士兵计划”指标专项专用,不得挪用。我校专项政策如下:

  我校专业学位专业士兵计划复试线为:国家B类线,不设单科线。学术学位专业士兵计划享受10分政策加分。

  目前我校符合该计划的第一志愿上线人数充足,不接收“大学生士兵计划”调剂。

  七、调剂规定

  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低于本专业录取指标的150%的专业方可接收调剂生参加复试。各专业调剂工作办法由各招生学院(部)制定并公布。

  (一)调剂基本条件

  根据我校加快创建世界一流创新型大学目标,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接收调剂生工作应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调剂基本条件说明如下:

  1.须符合《深圳大学2022年硕士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

  2.全日制专业不接收报考非全日制专业的考生调剂。

  3.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A类考生的《国家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4.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5.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6.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

  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

  招生学院(部)可视专业情况提出学业水平要求,也可适当提高调剂生初试成绩(单科或总分)要求。

  (二)调剂程序

  1.研究生院于规定时间内在研招网的调剂系统公布生源缺额信息及调剂要求。

  2.有调剂需求并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可登录调剂系统浏览本校发布的生源缺额信息,按研招网要求填报调剂至本校的志愿。不通过调剂系统调剂的考生将无法录取。

  3.有调剂需求的招生学院(部)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调剂系统对遴选的考生发放复试通知。

  4.接到网上复试通知的考生必须在系统上确认同意参加本校复试。

  5.招生学院(部)及时给出复试结果和确定调剂生是否被拟录取。

  6.拟录取的调剂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调剂系统确认本校拟录取通知,否则视为放弃。

  八、加分政策

  (一)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二)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三)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四)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五)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六)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九、录取原则

  (一)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规定,严肃招生纪律,坚持公平、公正,维护研究生招生工作的良好信誉和国家研究生学历教育招生考试制度的公信力。

  (二)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指标,按考生复试批次、总成绩(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结合考生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复试总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总成绩相同,则按复试总分、面试总分、初试业务课总分、初试外国语、初试业务课一、初试业务课二科目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新生奖学金评定不区分复试批次,按所有统考录取考生的总成绩排序。调剂生是否降档、统考难易程度是否折算分值参评具体由招生学院(部)确定。

  (三)拟录取名单的确定须和当年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专业保持一致。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审查结果不合格者;

  2.复试总成绩低于复试满分60%者;

  3.逾期未提交复试材料或材料弄虚作假者;

  4.未到我校指定医院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

  5.已接受其他学校待录取者;

  6.报名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考生(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本科毕业生除外);

  7.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入学报到时(9月1日前)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8.逾期未提交定向就业合同或人事档案者;

  9.违背《诚信复试承诺书》者。

  十、监督和复议

  (一)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各招生学院(部)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与录取的公平、公正性全面负责,不断完善对复试与录取工作过程的监督。复试期间,纪检(监察)室及研究生院采用线上巡考、回放录像的方式进行考试监督,对复试与录取工作中不规范的做法及时给予纠正。根据《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84条,对在招生工作中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行为的招生单位、招生考试机构、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及其招生工作人员,一律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并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还将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实行问责。

  (二)严肃考风考纪。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三)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各招生学院(部)须于复试前,在本院(部)网站公布各专业招生指标数、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名单、复试方式、内容、程序等信息。各招生学院(部)在复试结束后,立即将学院同意的复试结果(含复试成绩、总成绩、总排名及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经核准后在本单位公布。招生学院(部)负责将考生的复试成绩通知考生。最后拟录取名单在深圳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示10个工作日。

  (四)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五)保证投诉、申述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复试结果公布后,一周内受理考生投诉和申述。当考生对复试结果提出质疑时,各招生学院(部)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向考生做出必要的解释。对投诉和申述问题经调查属实的,及时向学校报告并责成复试小组进行复议。

  十一、录取类别、档案调取和定向协议签署

  根据教育部规定,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两种:非定向就业研究生(简称非定向生)、定向就业研究生(简称定向生)。我校全日制专业只招收非定向生,非全日制专业只招收定向生。

  拟录取的非定向生,须根据我校发放的《硕士生调档函》,在规定时间内将本人的人事档案通过机要寄到我校档案馆。

  拟录取的定向生,无需调转人事档案,但须完成提交下列材料:

  (一)在规定时间内将本人现实表现材料寄送至我校档案馆。现实表现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二)向我校领取签订定向协议,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协议(一式三份)。

  十二、其它

  (一)对考生的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和《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教学司[2010]22号文)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各招生学院(部)在复试结束后,按相关规定对拟录取考生档案进行政审(定向生人事档案按规定留在原工作单位不用调取,其工作学习单位提供现实表现政审材料)。政审结束将档案密封后交档案馆,将政审不合格名单立即报研究生院。

  (三)持有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台湾居住有效身份证明的考生复试线为:国家B类线或除思想政治理论成绩后过国家B类线(总分按比例折算),不设单科线。

  (四)录取的考生请于规定时间内在深圳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填写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


课程
财会类
税务类
金融类
经管类
认证类
学历类
建工类
健康类
专家
政府专家
财税名家
高校教授
文化传媒
金融科技
金融电子化
企业管理
财政金融
生物医药
诺贝尔奖得主
合规法律
科学技术
银行智库
财会
中国注册会计师
AIA
会计实务
财务经理人
初级会计师
税务实务
中级会计师
中国会计智库
CFO成长营
会计学苑
建工
二级造价工程师
建筑工程资讯
二级建造师
一级造价工程师
监理工程师
消防设施操作员
产教融合
建工学苑
一级建造师
安全工程师
消防工程师
造价工程事务所
BIM工程师
经管
转创人力
中级经济师
二级人力资源管理师
三级人力资源师
人力资源管理师
碳排放管理师
期刊中心
教材参考
军队文职人员
产教融合
劳动关系协调员
初、中级经济考试
企业合规师
初级经济师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
职业指导师
教育
英语学习考试
专升本
成人高等教育
自考中国
自学考试研究所
普通专升本
小自考中心
高等继续教育学院
中外教育
智库与社会服务
高等职业本科
金融
证券从业
基金从业
金融智库
银行从业
转创博学
ICCM
项目
高管培训
国际学历
财经证书
专项课程
企业内训
教育技术产品
高校学科建设服务
教学资源开发
国际合作服务
产业服务
国内院校
海外院校
海外留学
合作院校
观点
政治经济
IT&财务融合
高校教授
文化传媒
金融科技
金融电子化
企业管理
财政金融
生物医药
诺贝尔奖
合规法律
科学技术
银行智库
商业产经
医卫
医卫健康
主管药师
保育员
药卫学苑
心理咨询师
家庭照护员
养老护理员
健康管理师
公共营养师
执业药师
育婴师(员)
主管护师
护士执业
医院招聘
IT
网络安全管理师
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
金融科技师
网络工程师
计算机学苑
计算机应用水平考试
电子商务平台
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
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
信息系统监理师
信息处理技术员
考研
考研资讯
信息中心
专业硕士
考研公共课
同等学力申硕中心
复试调剂
研究生工作
考研中国
硕士入学考试
考研直播动态
教师
高中教师
考试动态
直播动态
考试报名
教育智库
幼儿教师
小学教师
初中教师
教师中国
教师招聘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普通话测试
教师企业
校长领导力
社工
社会工作者
技能中国
智库与社会服务
初级社会工作者
中级社会工作者
报考动态
社会工作事务所
职称评审
家庭教育指导师
转创网校APP
18318889481
在线QQ
在线留言
返回首页
返回顶部
留言板
发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