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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物品分类有纯公共物品和准公共物品。
纯公共物品的特点是具有完全的非竞争性和完全的非排他性。纳税间接购买而被动消费,只能由政府提供。如国防、治安等。
准公共物品特点是具有有限的非竞争性和有限的非排他性。具有拥挤性,消费人数增加到一定程度出现拥挤。如教育、医疗卫生、收费公路等。
公共物品是满足社会公共需要的物品。公共物品是和私人物品相对应的。
私人物品有两个明显的特征:竞争性和排他性。
竞争性: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对于既定的可供消费的产品,增加一个人的消费就必然减少另一个人的消费;
排他性:私人物品在财产所有权上的独占性。
公共物品的特点:
非竞争性。即消费者对某一种公共物品的消费并不影响其他人对该公共物品的消费。例如国防、道路、环境治理、电视广播等;
非排他性。公共物品可以由任何消费者进行消费,任何一个消费者都不会被排斥在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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