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正高级会计师职称评聘办法》(沪人社规〔2019〕20号,以下简称《评聘办法》)有关规定,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同意,现就本市2022年度正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2022年上海市正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提交纸质材料要求
需要递交的书面材料包括:
(1)《申报正高级会计师材料目录》1份(贴于自备材料袋外,详见附件);
(2)《高级职称评审申报表》3份(纸型A4,可在网上“生成申报表”栏目自动生成);
(3)受理凭证1份(在网上缴费成功后,可下载打印)。
2. 需要查验原件的材料包括:
(1)送审论文或著作(3篇或以上);
(2)学历和学位、高级会计师等证书,其他相关书面证明材料;
3. 按规定完成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证明材料;
4. 2022年7月7日至7月11日期间,申报人员凭网上下载的受理号至上海市会计学会(地址:中山西路2230号,电话:64386502)提交书面申报材料,逾期不予受理。受理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00,下午1:30-4:30)。如因疫情影响,提交材料地址发生变化,将另行通知。
2022年上海市正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资格审核和缴费
1. 资格审核。市正高会评委会办公室将对申报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对通过审核的申报人员分配受理号,并通知申报人员支付评审费用。由于需要逐一审核、陆续分配受理号,请申报人员在完成网上申报后至2022年7月6日期间,通过“上海市职称服务系统”中“评审进程查看”功能及时了解工作进程,一般不采用电话通知,也不要反复拨打电话咨询。
2. 网上缴费。统一采用网上付费方式,收费标准为受理费每人100元,评审费每人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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