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培训搜索
18318889481

教育
| 英语学习考试

直播动态 英语四级 英语六级 英语四、六级 专升本英语 考研英语与写作 英语研究 开放英语4 商务英语写作 自考英语二 英语与翻译研究 中国四六级考试 四、六级考试动态 重庆四六级考试 湖北四六级

| 专升本

退役士兵专升本 招生计划 考试大纲 专转本 江苏专转本 中国专升本 江苏专接本 陕西专升本 统招专升本专业 音乐学(师范)专业 体育专业 专插本 常见问题 报考动态 专插本资讯 考试大纲 专升本直播

| 成人高等教育

成考高升专 成考高升专报考 《英语》 《语文》 《数学》 《物理化学》 《地理历史》 高起点真题 直播动态 成人高考招生 成考时间 考试大纲 常见问题 复习心得 成人高考专升本 《数学》 《英语》 《语文》 《政治》 《民法》 《教育》 《医学》 《艺术》 《生态学》 成考专升本真题 直播动态 车辆工程 成人高考动态 中国成人高考 贵州成人高考 湖北成人高考 陕西成人高考 北京成人高考 山东成人高考 河南成人高考 黑龙江成人高考 江苏成人高考 广东成人高考 宁夏成人高考 浙江成人高考 湖南成人高考 广西成人高考 福建成人高考 江西成人高考 海南成人高考 安徽成人高考 重庆成人高考 上海成人高考 河北成人高考 吉林成人高考 甘肃成人高考 天津成人高考 成考高起本 《化学》 《英语》 《史地综合》 《理化》 《物理》 成考答疑

| 自考中国

江苏自学考试 上海自学考试 湖北自学考试 陕西自学考试 四川自考考试 广东自学考试 福建自学考试 浙江自学考试 山西自学考试 山东自学考试 甘肃自学考试 安徽自学考试 江西自学考试 辽宁自学考试 河北自学考试 广西自学考试 北京自学考试 天津自学考试 湖南自学考试 新疆自学考试 重庆自学考试 海南自学考试 吉林自学考试 黑龙江自学考试 宁夏自学考试 河南自学考试

| 自学考试研究所

行政管理 商务英语(自考) 汉语言文学本科 人力资源管理 工商管理本科(自考) 工程造价本科 市场营销 会展策划与管理 国际经济与贸易 公共关系 金融管理 环境设计 视觉传达与设计 电子商务 会计专科 农村政策法规 物流管理 食品营养与卫生 专科 教育学本科 电子商务 产品设计本科 环境设计 本科 广告学 本科 广告设计与制作 专科 药事专业 会展管理 护理学 真题与答案 直播预告 自考百科

| 普通专升本

吉林普通专升本 广东普通专升本 江西普通专升本 陕西统招专升本 山东普通专升本 福建普通专升本 山西普通专升本 甘肃普通专升本 安徽普通专升本 黑龙江普通专升本 北京普通专升本 湖南普通专升本 河北普通专升本 宁夏普通专升本 新疆普通专升本 报名考试(各省) 浙江普通专升本 四川普通专升本 贵州普通专升本 青海普通专升本 广西普通专升本 天津普通专升本 西藏普通专升本 录取分数线 常见问题 辽宁普通专升本 内蒙古普通专升本 重庆普通专升本 河南普通专升本 江苏普通专升本 上海普通专升本 湖北普通专升本

| 小自考中心

视觉设计与制作 数字媒体艺术 动漫设计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自考常见问题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论文参考 考试大纲

| 高等继续教育学院

教育研究 职业教育 高等教育 政策法规 高等教育研究 高等继续教育研究 成招专版 成人高等学校招生 继续教育 函授教育 时事政策教育 高职高专 乡村教育 成人高等教育助学中心 中职升本科 公共课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 中外教育

香港教育 澳门教育 全球教育 马来西亚 新加坡教育 留学百科 澳大利亚 泰国教育 菲律宾

| 智库与社会服务

教育资讯 博士创新 政策法规 学科建设 ESI学科 发展规划 乡村振兴 转创党建 思想市场 校企融合 决策参考 专家观点

| 高等职业本科

名师名校战略 陕西职业本科 广东职业本科 福建职业教育 浙江职业本科 湖南职业本科 辽宁职业教育 北京职业本科 天津职业本科 河北职业教育 技能中国 山东职业教育 湖北职业教育 甘肃职业教育 吉林职业教育 安徽职业教育 贵州职业教育 四川职业本科 河南职业本科 黑龙江职业教育 职业本科 海南职业本科 江苏职业教育 广西职业教育 江西职业本科 重庆职业本科

| 海南科技职业大学2023年海南省职业本科单独招生考试有关问题的公告当前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教育 > 高等职业本科 > 海南职业本科

2023年海南省职业本科单独招生考试考试将在5月14日举行。为便于广大考生了解考试安排及考试规则等相关要求,确保我省职业本科单独招生考试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C:\Users\hn\Desktop\4.7\0512.png


二、考试地点

2023年海南省职业本科单独招生考试考点设在海南科技职业大学美兰校区,具体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三、准考证下载打印

5月12日至14日,考生可登陆海南省考试局网站(http://ea.hainan.gov.cn/),凭报考卡和密码进入职业本科单独招生考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按照《准考证》上标注的考试地点、时间、考场号及座位号准时参加考试。

四、考生注意事项

1.考生进入考点考场建议佩戴医用外科或以上级别口罩(自备,监考员进行身份核验时暂时摘下口罩)。

2.请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学习《考场规则》《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节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节选),了解考试有关要求及违规处理有关规定,自觉遵守考试纪律,诚信应考。

附件:1.考场规则

2.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节选)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节选)

海南省考试局

2023年5月12日

附件1

考场规则

1.考生应当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相关工作地点的秩序,不得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2.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进入考点后,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不得在考场外逗留,应当主动配合监考员按规定对其进行的身份验证核查、安全检查和随身物品检查,按照考点具体要求存放手机等非考试用品。

3.考生只准携带必需的考试用品,如黑色字迹签字笔,以及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任何书刊、报纸、稿纸、图片、资料、计算器、手表、具有通讯功能的工具(如手机、照相设备、扫描设备、智能设备等)或者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

考生在考场内不得私自传递文具、用品等。

4.考生入场后,对号入座,将《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放在桌子左上角以便核验。《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领到答题纸、试卷后,应当在指定位置和规定的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写姓名、准考证号码等信息,以及在答题纸上指定位置填写座位号。

遇试卷、答题纸等分发错误及试卷字迹不清、漏印、重印、缺页等问题,可举手询问。但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

5.开考信号发出后,考生方可开始答题。

6.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准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语文科目不得提前交卷,选考科目不得早于考试结束前15分钟交卷出场;考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者交谈。

7.考生应当在答题纸的密封线以外答题并写明大小题号。不得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写在草稿纸、试卷或者答题纸规定区域以外的答案一律无效,不得在答卷上做任何标记。答题过程中只能用同一类型和颜色字迹的笔。

8.考生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者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试题、答案或者交换试卷、答题纸,不准将试卷、答卷、草稿纸故意损毁或带出考场。

9.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应当立即停笔并停止答题。

在监考员依序收齐答题卡、试卷、草稿纸后,根据监考员指令依次退出考场。不允许在考场附近逗留。  

10.考生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执行,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追究法律责任。

附件2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节选)

第五条 考生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与要求,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违纪:

(一)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

(二)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的;

(三)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四)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

(五)在考场或者教育考试机构禁止的范围内,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的;

(六)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

(七)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下同)、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的;

(八)用规定以外的笔或者纸答题或者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的;

(九)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的行为。

第六条 考生违背考试公平、公正原则,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作弊:

(一)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

(二)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的;

(三)胁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

(四)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的;

(五)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

(六)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者考试材料的;

(七)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的;

(八)传、接物品或者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的;

(九)其他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试图获得试题答案、考试成绩的行为。

第七条 教育考试机构、考试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或者在考试结束后发现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相关的考生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

(一)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加分资格和考试成绩的;

(二)评卷过程中被认定为答案雷同的;

(三)考场纪律混乱、考试秩序失控,出现大面积考试作弊现象的;

(四)考试工作人员协助实施作弊行为,事后查实的;

(五)其他应认定为作弊的行为。

第八条 考生及其他人员应当自觉维护考试秩序,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有下列扰乱考试秩序的行为:

(一)故意扰乱考点、考场、评卷场所等考试工作场所秩序;

(二)拒绝、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

(三)威胁、侮辱、诽谤、诬陷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害考试工作人员、其他考生合法权益的行为;

(四)故意损坏考场设施设备;

(五)其他扰乱考试管理秩序的行为。

第九条考生有第五条所列考试违纪行为之一的,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

考生有第六条、第七条所列考试作弊行为之一的,其所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当次考试各科成绩无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视情节轻重,同时给予暂停参加该项考试1至3年的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同时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

(一)组织团伙作弊的;

(二)向考场外发送、传递试题信息的;

(三)使用相关设备接收信息实施作弊的;

(四)伪造、变造身份证、准考证及其他证明材料,由他人代替或者代替学生参加考试的。

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考生有前款严重作弊行为的,也可以给予延迟毕业时间1至3年的处理,延迟期间考试成绩无效。

第十条考生有第八条所列行为之一的,应当终止其继续参加本科目考试,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考生及其他人员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机关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一条考生以作弊行为获得的考试成绩并由此取得相应的学位证书、学历证书及其他学业证书、资格资质证书或者入学资格的,由证书颁发机关宣布证书无效,责令收回证书或者予以没收;已经被录取或者入学的,由录取学校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其学籍。

第十二条 在校学生、在职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教育考试机构应当通报其所在学校,由学校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直至开除学籍或者予以解聘:

(一)代替考生或者由他人代替参加考试的;

(二)组织团伙作弊的;

(三)为作弊组织者提供试题信息、答案及相应设备等参与团伙作弊行为的。

附件3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节选)

第二百八十四条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课程
财会类
税务类
金融类
经管类
认证类
学历类
建工类
健康类
专家
政府专家
财税名家
高校教授
文化传媒
金融科技
金融电子化
企业管理
财政金融
生物医药
诺贝尔奖得主
合规法律
科学技术
银行智库
财会
中国注册会计师
AIA
会计实务
财务经理人
初级会计师
税务实务
中级会计师
中国会计智库
CFO成长营
会计学苑
建工
二级造价工程师
建筑工程资讯
二级建造师
一级造价工程师
监理工程师
消防设施操作员
产教融合
建工学苑
一级建造师
安全工程师
消防工程师
造价工程事务所
BIM工程师
经管
转创人力
中级经济师
二级人力资源管理师
三级人力资源师
人力资源管理师
碳排放管理师
期刊中心
教材参考
军队文职人员
产教融合
劳动关系协调员
初、中级经济考试
企业合规师
初级经济师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
职业指导师
教育
英语学习考试
专升本
成人高等教育
自考中国
自学考试研究所
普通专升本
小自考中心
高等继续教育学院
中外教育
智库与社会服务
高等职业本科
金融
证券从业
基金从业
金融智库
银行从业
转创博学
ICCM
项目
高管培训
国际学历
财经证书
专项课程
企业内训
教育技术产品
高校学科建设服务
教学资源开发
国际合作服务
产业服务
国内院校
海外院校
海外留学
合作院校
观点
政治经济
IT&财务融合
高校教授
文化传媒
金融科技
金融电子化
企业管理
财政金融
生物医药
诺贝尔奖
合规法律
科学技术
银行智库
商业产经
医卫
医卫健康
主管药师
保育员
药卫学苑
心理咨询师
家庭照护员
养老护理员
健康管理师
公共营养师
执业药师
育婴师(员)
主管护师
护士执业
医院招聘
IT
网络安全管理师
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
金融科技师
网络工程师
计算机学苑
计算机应用水平考试
电子商务平台
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
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
信息系统监理师
信息处理技术员
考研
考研资讯
信息中心
专业硕士
考研公共课
同等学力申硕中心
复试调剂
研究生工作
考研中国
硕士入学考试
考研直播动态
教师
高中教师
考试动态
直播动态
考试报名
教育智库
幼儿教师
小学教师
初中教师
教师中国
教师招聘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普通话测试
教师企业
校长领导力
社工
社会工作者
技能中国
智库与社会服务
初级社会工作者
中级社会工作者
报考动态
社会工作事务所
职称评审
家庭教育指导师
转创网校APP
18318889481
在线QQ
在线留言
返回首页
返回顶部
留言板
发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