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培训搜索
18318889481

财会
| 中国注册会计师

考经分享 考试指南 常见问题 考试报名 每日一练 CPA《审计》 CPA《会计》 CPA《经济法》 CPA《税法》 高频考点 《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 《财务成本管理》 通知公告 考试大纲 CPA中心

| AIA
| 会计实务

成本会计 核算会计 会计准则 会计报表 会计培训 会计分录 专家问答 会计基础 中小企业 票据管理 会计入门与出纳实操 会计实务 出纳人员 现金

| 财务经理人

管理会计师 管理会计 成本管理 政府会计 《公共会计师》 研发会计 财会智能 酒店财务 《财务与会计》 财务管理 高效财务报表阅读 高新企业账务处理 专业问答 国际会计

| 初级会计师

考试报名 考经分享 常见问题 考试指南 每日一练 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 考试大纲 直播动态 会计实务 成绩查询

| 税务实务

考试指南 常见问题 考试动态 考经分享 个人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 企业税务筹划 税务稽查风险防范与应对 税务申报 税收政策 汇算清缴 税收实务 税收监管 财税技巧 税务管理师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土地增值税清缴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税务筹划1

| 中级会计师

报名考试 考经分享 常见问题 考试指南 中级会计实务 每日一练 考试大纲 财务管理 试题中心 经济法 直播动态 专业问答 宣传册

| 中国会计智库

《税法一》 《税法二》 中国注会 精准财务报表分析

| CFO成长营

审计实务 企业股权设计 智能审计师 税务风控师 审计项目经理速成特训营 管理实务

| 会计学苑

ICPA IPA 会计学苑 管理会计师 薪税师资讯 大数据与会计

| 湖北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及信息跨省调转有关工作事项当前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财会 > 初级会计师 > 考试报名

省财政厅办公室关于加强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和开展会计人员信息跨省调转工作的通知

鄂财办会〔2021〕40号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和开通会计人员信息跨省调转工作的通知》 (财办会[2021 23号)要求,结合我省会计人员管理服务工作实际,现就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和会计人员信息跨省调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信息采集对象

湖北省内的会计人员,具体包括:具有会计专业技术(含初级、中级、高级、正高级)资格的人员;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包括:

(一)出纳;

(二)稽核;

(三)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净资产)的核算;

(四)收入、费用(支出)的核算;

(五)财务成果(政府预算执行结果)的核算;

(六)财务会计报告(决算报告)编制;

(七)会计监督;

(八)会计机构内会计档案管理;

(九)其他会计工作。

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总会计师的人员,属于会计人员,在信息采集范围内。

二、采集内容

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的内容包括会计人员个人基础信息、专业技术资格信息、会计继续教育信息、高端会计人才信息,诚信信息等。

(一)基础信息包括会计人员姓名、性别、有效身份证件、本人电子照片、学历(学位)等与个人相关的信息。

(二)专业技术资格信息包括会计人员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相关信息。

(三)继续教育信息包括会计人员根据《湖北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 (鄂财发〔2018〕 13号)规定参加继续教育的相关信息。

(四)高端会计人才信息包括会计领军人才、国际化高端会计人才等相关信息。

(五)诚信信息包括会计人员获得地市级及以上级别奖励等守信信息和违法违规受到行政处罚等失信信息。

三、采集方式和流程

(一)采集方式。采取会计人员网上填报本人信息、上传相关资料,财政部门审核确认。

(二)采集流程。

1.会计人员填报信息、上传资料

会计人员登陆湖北省财政厅官网(http://czt. hubei. gov. cn),点击下方“湖北省会计人员管理系统”,查看信息采集须知、操作手册和注意事项后,按要求准备相关资料、填报信息、上传资料。

会计人员应按照本人工作地或居住地(在校学生按学校所在地)的行政区划选择管理机构。遇有疑问,请在系统中查阅“咨询电话”并联系属地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

2.财政部门审核确认

会计人员所在县(区、市)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以下简称会计管理机构)登陆系统,根据申报人员填报的信息和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核。会计管理机构重点审核信息的完整性、电子证件照、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证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高端会计人才证书等相关附件。所有信息的真实性由会计人员自行承诺、自行负责。

属地会计管理机构审核确认后信息采集完成。

四、会计人员信息跨省调转

会计人员信息跨省调转全程网上办理。会计人员因工作地、居住地发生变动等需要跨省调出会计人员信息的,由会计人员登录省会计人员管理系统,提出网上调转申请,并上传工作地变更、居住证等材料;会计管理机构逐级复核、确认后,调转信息上传全国会计人员管理服务平台,经调入地确认后调出本省。

会计人员调入本省的,由省级会计管理机构通过全国会计人员管理服务平台接收调转信息,导入我省会计人员管理系统。

五、相关要求

(一)自省会计人员管理系统2020年10月上线运行以来,未在该系统中完成信息采集的会计人员应尽快完成;已经在该系统中完成信息采集的无需重新采集;新增会计人员,应在从事会计工作1个月内进行信息采集;个人信息有变化的,应根据信息变化情况,及时登录该系统更新个人信息。

(二)会计人员信息采集是全国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的统一要求,我省会计人员务必按要求及时填写本人信息和上传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因信息采集不真实、不准确、不及时等,影响本人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高级和正高级会计师评审,高端会计人才选拔培养、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培训,继续教育学习登记等相关事项的,由本人承担相关责任。

(三)会计人员信息的采集、管理是一项日常性会计管理工作,事关广大会计人员切实利益。各级财政部门要把信息采集工作纳入“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清单,高度重视,统筹安排,扎实推进。各级会计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应及时审核确认属地会计人员上传的所有资料,对上传资料不符合要求的,填报信息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应及时反馈并要求会计人员重新上传。

湖北省财政厅办公室
2021年8月31日


课程
财会类
税务类
金融类
经管类
认证类
学历类
建工类
健康类
专家
政府专家
财税名家
高校教授
文化传媒
金融科技
金融电子化
企业管理
财政金融
生物医药
诺贝尔奖得主
合规法律
科学技术
银行智库
财会
中国注册会计师
AIA
会计实务
财务经理人
初级会计师
税务实务
中级会计师
中国会计智库
CFO成长营
会计学苑
建工
二级造价工程师
建筑工程资讯
二级建造师
一级造价工程师
监理工程师
消防设施操作员
产教融合
建工学苑
一级建造师
安全工程师
消防工程师
造价工程事务所
BIM工程师
经管
转创人力
中级经济师
二级人力资源管理师
三级人力资源师
人力资源管理师
碳排放管理师
期刊中心
教材参考
军队文职人员
产教融合
劳动关系协调员
初、中级经济考试
企业合规师
初级经济师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
职业指导师
教育
英语学习考试
专升本
成人高等教育
自考中国
自学考试研究所
普通专升本
小自考中心
高等继续教育学院
中外教育
智库与社会服务
高等职业本科
金融
证券从业
基金从业
金融智库
银行从业
转创博学
ICCM
项目
高管培训
国际学历
财经证书
专项课程
企业内训
教育技术产品
高校学科建设服务
教学资源开发
国际合作服务
产业服务
国内院校
海外院校
海外留学
合作院校
观点
政治经济
IT&财务融合
高校教授
文化传媒
金融科技
金融电子化
企业管理
财政金融
生物医药
诺贝尔奖
合规法律
科学技术
银行智库
商业产经
医卫
医卫健康
主管药师
保育员
药卫学苑
心理咨询师
家庭照护员
养老护理员
健康管理师
公共营养师
执业药师
育婴师(员)
主管护师
护士执业
医院招聘
IT
网络安全管理师
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
金融科技师
网络工程师
计算机学苑
计算机应用水平考试
电子商务平台
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
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
信息系统监理师
信息处理技术员
考研
考研资讯
信息中心
专业硕士
考研公共课
同等学力申硕中心
复试调剂
研究生工作
考研中国
硕士入学考试
考研直播动态
教师
高中教师
考试动态
直播动态
考试报名
教育智库
幼儿教师
小学教师
初中教师
教师中国
教师招聘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普通话测试
教师企业
校长领导力
社工
社会工作者
技能中国
智库与社会服务
初级社会工作者
中级社会工作者
报考动态
社会工作事务所
职称评审
家庭教育指导师
转创网校APP
18318889481
在线QQ
在线留言
返回首页
返回顶部
留言板
发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