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信用白户征信市场覆盖率,解决小微商户放款难、首贷难问题,是普惠金融的一项重要工作。陈雨露副行长在2020年11月曾指出,普惠金融重点服务的对象往往是缺乏信贷记录甚至是没有信贷记录的“白户”,人民银行正在积极研究解决他们真实的金融诉求,这是一项复杂的工程,但是借助先进的数字化手段和替代数据等服务模式,有望予以解决。市场化征信机构在不断全面提升公司数据能力、产品能力、技术能力和整体对外服务的能力,切实助力传统金融,积极推动互联网金融、消费金融、小微金融和普惠金融创新发展的同时,从数据、产品和服务三个角度出发,不断扩大征信市场覆盖面,将助修一条将信用白户纳入信用体系的高速路,为他们提供公平、适用的金融服务,响应他们多元化、精细化的数字信贷需求,支持普惠金融,促进实体经济发展。
百行征信有限公司董事长 朱焕启
信用白户与普惠金融
普惠金融,是指立足机会平等要求和商业可持续原则,以可负担的成本为有金融服务需求的社会各阶层和群体提供适当、有效的金融服务。倡导“普”,可以助力金融服务触达更多普惠客群,助推“惠”,可以降低信贷成本及融资门槛,为经济金融市场增活力、强韧性、稳发展、促改革保驾护航。
信用白户,是普惠金融的重要目标人群,通常是指从未有过信贷过往的纯白户,或者是曾经有过少量借贷行为的“准白户”,这类客户很难在风控逐渐趋严的金融机构获取贷款。可以说,深化普惠金融,发展新金融,其目的很大程度上就是更好地服务广大信用白户。
信贷风控主要考虑信贷主体的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解决信用白户问题,要以提升信用白户覆盖率,帮助该群体实现首贷为目标;一方面是通过丰富征信替代数据,用合理合规的方式将信用白户纳入征信体系,从而提升征信覆盖率,为金融机构信贷风控提供数据支撑,帮助那些有还款意愿但是没有征信记录的人群更容易、更便捷地获得首贷;另一方面,依托金融科技,以数字化手段评估信用白户群体的还款能力,为其提供合理的信贷支持。这里既强调方便和快捷的服务理念,也指出了合理与必要的风控原则。
信用白户资金需求种类可以大致分为消费信用贷款和经营信用贷款。一方面,以经营为需求的信用白户主要为小微个体工商户和农户,他们在经营时往往缺乏充足的信用信息,与银行之间存在较突出的信息不对称问题,进而导致首贷难题。市场化个人征信机构可以利用替代类数据,提高贷款便捷性,为其解决首贷问题;另一方面,以消费信用为需求的信用白户,往往是低收入群体或在互联网场景下习惯于分期消费的信贷人群。针对这部分人群,可以运用数字化手段,研发特色化、场景化和定制化的征信产品,让他们享受更低成本的合理、可控、便捷的信贷支持。
市场化个人征信机构服务信用白户的实践探索
市场化个人征信机构服务信用白户主要指实现数据、产品和服务的全覆盖。数据维度,不但要实现信贷数据的全覆盖,而且要依据衡量替代数据使用价值的“3C”标准,即信息的信用性质(Credit-like)、覆盖度(Coverage)和集中度(Concentration),实现核心替代数据的全覆盖;产品维度,要实现信贷类、决策分析类及营销和服务类产品的全覆盖;服务维度,要实现金融机构客户(B)、个人客户(C)、政府部门(G)和信用生活(S)客户全覆盖。
图1 征信全覆盖的三个维度
作为我国第一家市场化个人征信机构,截至2021年9月底,数据库建设方面,百行征信累计拓展法人金融机构2251家,百行征信个人征信系统收录个人信息主体超过3.2亿人,企业征信库收录企业主体767万户,接入替代数据源渠道数达35个,基本实现个人征信和企业征信业务中公安、司法、工商、电力、税务、电信运营商、银联、航旅等基础数据源的广泛覆盖。与此同时,在产品研发方面,百行征信累计面向市场推出个人信用报告、特别关注名单、信息核验系列、反欺诈系列(欺诈规则报告、反欺诈评分、反欺诈风险画像)、百行征信APP、场景定制评分等30余款产品,另有多款产品正在研发中,所有征信产品日调用量峰值超过1000万笔,累计调用量超过14亿笔。
大数据时代,市场化个人征信机构不仅要继续加强和完善数据库建设,还要在展业过程中,保障征信数据的质量、安全性和合规性,帮助金融机构降低风控成本。
图2 市场化个人征信服务信用白户
1.合理合规运用替代数据
2021年9月,人民银行发布《征信业务管理办法》,对信用信息的范围进行了划定,具体是指依法采集,为金融等活动提供服务,用于识别判断企业和个人信用状况的基本信息、借贷信息、其他相关信息,以及基于前述信息形成的分析评价信息,与之前发布的《征信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相比,更强调以信息用途而非信息本身内容来定义信用信息,在一定程度上拓宽了信用信息的范围。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所长周诚君针对小微金融曾指出,征信替代数据更多是通信缴费记录、水电气等市政公用设施支付信息、车险等周期性支付数据,以及经营流水、工资发放、税收和社保缴纳等与小规模经营者、个体工商户经营活动高度相关的数据。这些数据对于金融机构评估和预测借款者的信用状况、经营稳定性可以起到一定帮助。
《征信业管理条例》明确规定,“未经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个人征信业务”。2021年,人民银行、银保监会等部门提出要打破信息垄断,严格通过持牌征信机构依法合规开展个人征信业务。无论是信贷信息还是替代信息,开展个人征信业务必须持牌经营,并纳入征信监管。持牌个人征信机构在监管趋严的形势下,将面临更多机遇,同时也需要尽快提升自身数据治理、数据合规能力。
以小微个体商户的收单数据为例,为了在信用贷款场景中更多地辅助“小微”获得融资,百行征信与富民银行等机构合作开展相关课题研究,从收单数据入手,建立了基于个人征信的小微个体工商户信用风控模型和评价体系,探索一条“收单数据—征信报告—信用审批”的业务发展道路。通过收单数据,金融机构可以较为全面地掌握商户的交易行为、行业内排名、稳定交易程度以及客群分析等特征。征信机构可以以此切入,开发基于收单数据的小微个体工商户的信用报告,帮助银行降低小微金融的风控成本,同时也使得小微商户获得更低利率的贷款,支付机构也可以通过该模式促进数据的合规使用。同时,一些个体商户信贷需求往往同时满足经营和生活两方面的需求,征信机构需要综合考量小微个体工商户个体与经营者的双重身份,探索开发以个体工商户的为主体的个人信用报告,全面记录其不同时期个体经营或者从业的经历以及综合信贷情况,使信用记录更加完整。
图3 基于收单数据的小微个体工商户信用报告流程图
2.金融科技强化风控产品开发
征信机构主要是通过数据和金融科技两个方面支持金融机构为信用白户提供信用支持,替代数据填补了白户的“准”信用记录,金融科技辅助金融机构对信用白户实现合理的信用评估。
百行征信深入挖掘替代类数据价值,构建专门评判信用白户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的数据资源体系,提供覆盖信用白户贷前、贷中及贷后管理的信贷全生命周期的信用白户征信服务综合解决方案。
基于还款意愿,开发反欺诈类产品和特别关注名单等。反欺诈类产品面向各类金融机构提供查询服务,主要解决机构面临的多头申请、团伙欺诈等问题。特别关注名单整合具有金融风控价值的独立数据源,整合第一手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和P2P恶意逃废债借款人信息等信息,筛选出优质客群,面向市场上各类金融机构提供查询服务。同时,随着业务的发展和替代数据源的不断接入,名单内容将逐渐增加,将对潜在恶意借贷人群起到更为强力的威慑作用。
基于还款能力,开发信用“白户”普惠评分和客群分等评分类产品。信用“白户”普惠评分对基于多家信贷机构大量且有代表性的表现标签数据,以及丰富海量的预测数据进行模型训练。在保障数据可用不可见的同时,全面精准洞察未来的信用风险,可实现毫秒级实时返回评分分数。
此外,百行征信开发了信息核验类产品,通过接入三大电信运营商、银联和公安等信息,提供运营商、公安身份、银行卡、航旅和涉诉等信息核验服务,同时也进一步核验征信报告提供的身份信息,为客户规避身份造假、冒名顶替等风险。
金融科技丰富了征信机构和金融机构信用评估的手段,优化了相应的工作流程,降低了信贷风控成本,在对信用白户进行合理必要的信用支持后,形成首贷、续贷的数据能更好地回溯、优化金融风控模型,对信用白户的支持是一项长期的探索实践的过程。
3.积极推动政务数据共享
政务数据主要来自政府和部分国有公共事业单位,具体涵盖行政处罚信息、工商信息、教育信息、税务信息、公积金参缴记录、社保缴纳记录和民事判决信息等。政务数据具备高权威性、高准确率以及高可信度,市场化个人征信机构可以充分利用政务数据为信用白户开发征信产品,为银行放贷提供更可靠的参考依据。
良好的社保、公积金参缴水平以及受教育程度等较为正面的政务数据,可以侧面印证信用白户的还款意愿及还款能力,依托这些数据,辅以市场化个人征信机构专业的信用报告,金融机构可以衍生出多样化的贷款产品。负面的政务数据,诸如涉刑、涉赌、恶意欠费和行政拘留等社会负面数据,由于其造假成本高,真实性和有效性有较高的保障,可以在征信机构建立反欺诈模型、研发相关风控产品时,提供较高的数据应用价值。
百行征信正积极参与“长三角征信链”和“珠三角征信链”建设,并与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共同建设四川省“天府信用通”平台。截至2021年6月底,“长三角征信链”上链企业户已突破1000万,上链信用信息近亿条;截至2021年8月底,“珠三角征信链”已经上链征信机构、数据源单位、监管部门等节点共11个,累计促成小微企业融资7209笔,金额117.83亿元;天府信用通平台已形成包含产品、服务、讲座、调研在内的初步共享生态。截至2021年9月底,平台已接入共享超14亿条信用信息,注册企业约17万户,促成企业融资对接约5万笔。同时,百行征信为深圳市福田区政府定制的政务信用产品“百行征信信用普惠服务”,在深圳市福田区政务服务信用审批系统上线,借助机器学习、大数据等多种新兴信息技术,把信用信息嵌入政务服务审批流程,通过“信用+秒批”“信用+容缺”“信用+承诺”三种模式,提升了各项事项的办理效率。该项目是深圳市首批入选人民银行金融科技创新监管试点“监管沙盒”的项目,并于今年9月28日由深圳金融科技创新监管工作组公示成功完成测试,成为全国首批、深圳首个“出盒”的创新应用。另外,百行征信还在研究通过联盟链的方式促进政务数据、商务数据的共享。
4.合作开发小微企业征信产品
在小微金融支持方面,百行征信开发了丰富的征信数据类产品,同时也提供相应的咨询分析解决方案类服务。
征信数据类产品主要分为关联信息、风险信息和经营信息三个模块。关联信息模块方面,“关联方探查”可通过个人唯一标识进行精准关联,提供自然人所担任法定代表人、股东和高管的工商数据全集,帮助客户高效精准核查目标人员身份及关联信息;风险信息模块方面,“小微企业多头监测”可通过申请主体的行为数据,实现(小微)企业多头借贷超短时查询监测,并融合企业关联方个人多头申请等数据进行关联分析,预防共债风险;经营信息模块方面,开发企业税票、电力类征信产品,可返回企业主营商品、业务分析、采购分析和用电状态等多维度数据,辅助诊断企业经营风险。
另外,百行征信也针对小微企业,为金融机构提供相应的咨询解决方案类服务。对于科创类小微企业,基于专利数据计算技术布局、核心节点专利、技术影响力、技术迭代速度和研发效率等业内首创科创类小微企业征信指数,为金融机构提供科创类小微企业能力水平、未来发展前景等咨询服务。
思考与建议
市场化个人征信机构在服务信用白户,助力普惠金融,促进我国实现共同富裕的同时,也要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数据治理与标准制定和个人信息保护与安全合规方面的工作。
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要坚持“征信为基础而非万能”的原则,而不是一味地向所有信用白户群体提供征信服务。一方面,这些群体过早负债可能会超出其偿债能力。另一方面,替代数据在提供贷款机会的同时,也可能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影响今后工作与生活。《消费者金融素养调查分析报告(2021)》指出,月入2000~5000元的受访者有54.09%觉得债务负担较轻,而该占比在月收入2000元以下的受访者中仅有44.53%。因此,面对以消费贷为需求的信用白户,尤其是初入社会或者低收入群体,要秉持适度、谨慎,甚至保守的态度,避免使其承受更沉重的债务负担。在产品开发时,应全方位考虑,践行“征信为民”初心,开发更加具有人性化的征信产品,并积极配合监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工作,不断改良与优化服务。
数据治理和标准制定方面,市场化个人征信机构在接入信贷数据和替代数据时,数据质量的高低往往决定了信用模型的预测准确度,也决定了机构是否能为信用白户提供优质的征信服务,以此影响其贷款获得率。因此,为了保障数据质量,统一对数据的使用,征信机构需要具备良好的数据治理能力,同时践行相对规范的数据标准。数据治理方面,可以通过加强元数据管理,建设企业级数据字典和资源目录,搭建相应的数据资产管理平台,对数据进行规范存储。在此基础上,可以搭建数据中台,构建一套覆盖数据全生命周期的数据安全管控体系,对数据的使用进行实时监控,对泄露、误用和滥用数据等情况进行追踪溯源,保证数据在采集、存储和使用过程中的安全合规性。标准制定方面,应推动信贷、替代数据标准的建设,以此提升数据的准确性、有效性和易用性,改善数据采集接口多、采集标准不一和统计口径各异等问题。在此基础上,积极与行内金融机构、大数据公司和金融科技公司等机构合作,推动形成团标乃至行标,供相关机构参考使用。
个人信息保护与安全合规方面,征信机构需要提高个人信息保护的能力。《个人信息保护法》强调,处理个人信息应当遵循“最小、必要原则”“诚信原则”以及“告知—同意”等规则。在信贷数据接入方面,征信机构与金融机构之间通常搭建了一套完整的授权链,因此在进行信息的采集与使用时,已经经过了信息主体的授权同意。但另一方面,部分机构尚未与替代数据源提供方建立相对健全的授权链,在进行信息采集时,可能会出现越权采集数据的情况。因此,根据“告知—同意”规则,征信机构在接入并使用替代数据时,不仅要对信息主体履行“告知”的义务,同时也要注意获得其“同意”或“单独同意”。数据安全合规方面,要保证数据安全与数据治理工作齐同并进,制定相应的数据安全分类分级指南,以更好地管理和使用数据,并根据指南定期开展自纠自查工作,切实保障金融数据和个人隐私安全。另外,随着监管趋严,市场化个人征信机构也可以综合运用密码学、联邦学习、多方安全计算等技术,在数据共享时,实现数据可用不可见、数据不动价值动。
《中国普惠金融指标分析报告(2020)》指出,具有信用档案的自然人、农户、小微经营主体稳步增加,地方征信平台和市场化征信机构对“白户”群体覆盖率不断提高。市场化个人机构要牢记“抓合规、抓安全、抓个人信息保护”也就是“抓发展”,“抓发展”的同时也要“抓合规、抓安全、抓个人信息保护”。在实现商业利益的同时,市场化个人征信机构更要高度重视个人信息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和数据安全合规方面的问题。对内,要不断提升数据治理能力,确保信息采集、处理、加工、使用、共享全生命周期的安全,保障数据质量;对外,要积极与优秀金融科技公司和大型互联网平台合作,共同开发一揽子风控产品,尤其是场景化、定制化和个性化的评分类产品,实现互惠共赢。可以预见,在“政府+市场”双轮驱动中国征信业发展格局的推动下,伴随金融科技和征信市场的快速发展,市场化个人征信机构将逐渐攻破信用白户难题,进一步助力普惠金融生态系统的建立。